买车

這些年 買了四輪 買了手錶 買了單眼

卻發現 追不到的 停不了的 還是那些

——五月天 《干杯》

之前听这首歌就非常有感悟,这一句我印象一直很深。对我来说,手表买的最早,在 2015 年结婚渡蜜月的时候,在瑞士脑袋发热,买了一块名表。单反,台湾语言是单眼,我在 2018 年买了 D850 后,也已经实现了。至于汽车,虽然我名下有一辆,但那是父母掏钱买的。我留学回来有一个优惠购车的名额,父母给我买了一辆大众途观,放在我的名下,名义上是我的,也是我在使用。不过对于我来说,我感觉很难当作是自己的血汗钱的东西。

这个月 18 日,提了一辆新车。妻子的老车卖了二手,买车的时候有两年分期免息优惠。本来妻子想办分期,但她名下没有信用卡,征信记录是空白,据银行说,办理贷款购车需要人工审批,时间比较久。然后试了一下我的记录,正好符合条件,于是就用我的名字来办理贷款,车也在我的名下。虽然妻子日常开,不过想想这算是我的车了。

之后的车贷就由我们两口子还。妻子之前还想从岳父母那借点钱,但我觉得自己能承担的起,不要借钱消费。因此这辆车,和我们之前开的车相比,感受是非常不同的。有了这辆车,我在某一刻突然想起五月天的这首《干杯》,对上面的歌词才有了更加强烈的共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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